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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金裕祥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27万元

时间:2023-11-26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金融界2023年11月22日消息,晋城市金裕祥商贸有限公司因厂区外东南方向有80吨原煤露天堆放,被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罚款2.7万元并责令改正。

  根据公告内容,晋城市金裕祥商贸有限公司未做好原煤堆放管理,导致堆存面积约210平方米的80吨原煤露天堆放。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违规行为。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依照相关规定,决定对晋城市金裕祥商贸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7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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