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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清明用火存侥幸失火烧山终获刑

时间:2024-04-05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火灾可分为人为火和自然火两种。其中,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

  2023年4月4日,也就是清明节的前一天,年近六旬的侯某邀约儿孙家人一起上山祭扫。在路上,森林防火人员再三叮嘱他们天干物燥,风力较大,严禁用火,侯某一边敷衍地答应着,一边带领家人继续上山。

  到达地点后,侯某完全把森林防火人员的话当成了耳旁风,随手拿出打火机就点燃纸钱,让他猝不及防的是,燃烧的纸钱被风吹到了旁边的枯草堆上,枯草瞬间燃烧了起来,借着风势,火势一下子就蔓延开来,一家人采取了措施,也没能将火势控制住。

  直到消防、公安以及附近村民赶来才将火势控制下来,救了侯某一家人。经勘查,此次火灾过火面积达到19.1425公顷,其中林地面积达9.2037公顷,造成国家经济严重损失。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六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处侯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如今服刑改造的侯某,回想起当时火灾的场景,心中仍然万分后悔,他说:“因为我的过失给国家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也因此触犯法律,被判了刑,还影响了家人,连累了社会,我真的应该早点听森林防火员的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不把安全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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