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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5-07-09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提供的货物为全新产品,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全部培训人员取得无人机驾驶执照,满足采购人要求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相关要求。

  1.1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截图并下载提供磋商小组审核,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评审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1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4%。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磋商。

  时间: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将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主办:玉溪市人民政府承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运行维护:玉溪市数字玉溪建设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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